设置字体大小:【大 中 小】 【打印】 【页面调色板 】 发布时间:2018-06-07
6月5日,融安县森林公安局经过周密部署,快速出击,在融水县森林公安局的协助下,成功抓获涉嫌滥伐林木的嫌疑人欧阳某某,破获一起特大滥伐林木积案。
2015年10月底,融安县森林公安局接到匿名群众报案:潭头乡何洞村杨柳屯“石塔”山场上有人无证砍伐大批桉树。警情如令,接警后辖区民警即对该案展开调查发现: 潭头乡何洞村杨柳屯“石塔”山场没有发放林木采代许可证,经专业技术人员现场测算:“石塔”山场上被滥伐的桉树蓄积量为250.3立方米,出材量为203.4立方米。当年11月9日,该案被立为特大滥伐林木案立案侦查。立案后,经大量走访调查查明:2015年5月份,经杨柳屯村民韦杨和介绍,犯罪嫌疑人欧阳某某(男,汉族,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人)与韦志某(未归案)合伙以11.5万元的价款购买了杨柳屯村民韦国青自己种植在本屯“石塔”山场上的桉树20多亩,后欧阳某某及韦志某在没有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,雇请工人采伐购买得来桉树全部采伐,采伐面积20多亩,采伐后的桉树已经全部运走。
“石塔”岭特大滥伐林木案发案后,嫌疑人为逃避公安机关打击,外出四处躲避。期间,办案民警双管齐下,丝毫没有放松对嫌疑人的追查,一方面多次到嫌疑人家中做其家人思想工作,以规劝嫌疑人投案自首;另一方面办案民警在嫌疑人住址附近秘密布置眼线,以获取嫌疑人情报。2018年6月4日,经线人提供信息,嫌疑人欧阳某某在融水县某都小区出现。获此情报后,融安县森林公安局立即制定方案,展开秘密布控。6月5日5时许,融安县森林公安局在融水县森林公安局的大力协助下,在欧阳某某位于融水县某都小区家中将其依法抓获。归案后,欧阳某某对其伙同韦志某滥伐“石塔”山场林木供认不讳。当天7时许,欧阳某某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。
目前,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。